辽宁药监局原局长终审获刑15年 上诉被驳回

发布日期: 2008-04-24 | | 【关闭窗口】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树森利用装修办公楼的机会侵吞公款3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其犯贪污罪、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张树森日前被收监服刑。

张树森今年63岁,自2000年起担任辽宁省药监局局长。

法院认为,张树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予惩处。2007年10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树森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后,张树森以“量刑过重”“本人有自首情节”等理由提出上诉。辽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准确,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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