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回归 “大卫生”是进是退?

发布日期: 2008-04-25 | | 【关闭窗口】

卫生部职责: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在独立了十个年头之后,药监局再次回到卫生部旗下。 3月11日,国务院第六次机构改革公布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在各方期待医改方案出台的关键阶段,卫生与药监部门的合并能否起到梳理医改所需市场环境的作用? 隐形利益仍难调

对于药监局回归卫生部的改革方案,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在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又赶上两个关键部委的合并,人事方面的变动是否会影响到医改工作的进程?此外,权力过于集中后,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 “对于目前整个医药行业来说,特别是从医药工业企业的生存状况来看,已经承受不住太大的政策影响了。”一位药企负责人如是说。

然而,在药监局回归卫生部后,能否解决部门之间以往由于权力交叉给医改工作带来的阻力,业内人士有着自己的看法。

“根据职责划分,药监局以往负责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但是,药品在国内80%的用量都来自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部管理。因此,药监局这么多年以来在药品使用环节上(包括药品使用标准、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广,甚至在监管领域)发挥的监管作用非常有限。”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说,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导致工作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

希望建立一个权力集中、问责明确的“大卫生”部的概念正是由此产生。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说,此次大部门改革主要着力点在于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卫生和药监部门的合并,会更有利于梳理卫生系统职能,保证卫生系统符合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需求。”迟福林说,医疗体系的建立和形成、严格有效的食品药品的市场监管,以及推进医疗行业的体制改革这三方面,目前都面临着相当迫切、艰巨的工作。

在医改第七套方案主笔、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顾昕看来,大部制的建立不是目前公共卫生和医改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大卫生’部这一概念主要还是为了在一个统一的部门下,对于医疗卫生体制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顾昕说。

“反过来看,如果成立一个‘大卫生’部,其下属各司局之间仍然存在着各自的利益,为了保护各自利益,相互扯皮的现象还是会存在。这样一来,即使同属于一个‘大卫生’部之下,问题仍然不会得到很好解决。”顾昕说。

迟福林也表示,理念不变,机构变了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医保纳入“大卫生”?

在两部委的合并仍在讨论的过程中,已经有专家开始为将来勾画一个更完整的“大卫生”轮廓。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要真正实现“大卫生”,至少应该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监督、医疗保险等四大职能。

“我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入,医保未来也应该纳入到‘大卫生’的范围,成为‘大卫生’的基本职能。”迟福林说。

钟南山对这一观点持支持态度。他认为,目前还只走出了第一步。“现在的问题是,只有医疗服务,没有医疗保障职能,如果把医疗保障纳入‘大卫生’这个舞台,就比较合理了。”钟南山说。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卫生与医保同属于公共服务部门,将医保纳入到“大卫生”的前提,必须是卫生部从目前管理者的定位逐步转变为医疗机构的监管者。从其他发达国家来看,体制改革的趋势都是走向融合。

“如果不转变职能,卫生部既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又负责给钱的话,就好像左手的钱交到右手,其结果不是进步,反而是倒退。因此,目前谈医保纳入卫生部的想法还为时过早。”一位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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