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药品流通发展比较研究介绍【连载四】

发布日期: 2013-12-02 | | 【关闭窗口】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医药产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从缺医少药,多数药品依赖进口,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原料药出口国和第一大药品制剂产能国。然而在成就的背后却始终有一些问题困扰着产业:

产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不佳,产业大而不强,“多、小、散、低”依旧。产业在几乎可以生产全球已上市任何一种药品原料的同时,创新发展能力却一直未能有明显提高,国内上市销售相当一部分仿制药与原研药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安全性、有效性差异。

药品流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始终未能确立,不规范竞争充斥整个药品流通过程,“优不胜、劣不汰”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威胁到百姓用药供应保障。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改变药品流通服务模式、服务水平和发展方式,成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

研究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的药品流通情况,特别是研究他们从与我国当前情况类似的过去如何发展演变而来的过程与主要影响因素,为本届政府接下来十年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或借鉴,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由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骨干研究人员和部分业内专家组成的重磅级研究团队,历时半年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香港两地,从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政府报告、统计资料和国际第三方报告等一手资料入手,深入研究各国、各地区的药品产业、药品流通的现在与过去,发展演变过程,特别是社会法律环境、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服务体系情况及其对药品产业、药品流通发展的决定性影响。再通过横向对比研究发现其共性和各自的特点,从中找出共同的理念,一般性规律,并在和我国情况的对比中找出可供我国政府和产业参考或借鉴的关键问题要素。形成了8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别报告(合计15万多字),我国与8个国家和地区的对比研究报告及改革建议(7万多字)。本刊本期介绍日本报告。

日本药品流通及相关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情况

日本和其他东方国家一样,传统医药不分,除了未曾有过计划经济的历史,没有国有药品批发企业外,民营的医药批发企业起步、发展的过程与我国十分相像,批发企业多从某一个局部的区域,代理一家药厂的几个品种开始做起,逐步发展出全国性、跨地区、多品种经营的大型集团。在早期的战后经济复苏、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一个十分不规范竞争的时代,回扣、馈赠成为当时主要的竞争手段。

1961年日本开始实施全民医保制度,日本政府从维护医疗保障服务效用出发,实质性推动医师、药师各负其责的医药分业制度,医保管理机构制定细致规则管控医保用药,公定医保支付药品价格基准,并根据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两年调整一次。在此过程中立法机构、政府行政部门、不同行业组织,从国家、社会利益和行业合理健康发展诉求出发,在公开、透明、平等的协商机制下,共同推动了制度逐步完善、保障基本良性运行和医疗、药品、流通诸产业质量、效率的不断提升。这中间,立法机构、政府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各自承担着怎样不同的职责?政府行政与市场各自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和如何有效发挥作用?法律对各相关组织、个人的责任界定与行为约束,法律制度的制定、检讨与持续完善机制?特别是脱离了行政利益关系的医疗、药品、药事服务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提供方充分参与的协商机制下,如何既充分保证国民获得医疗保障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又保证医药费用上涨维持的一个合理区间,更让相关行业、从业者有一个合理的收益空间,并基本做到守法经营、体面经营和创新动力、提升效率动力不减?与我国情况相比,一边是行政监管成本巨大,一味地要求“奉献”、追求“低价”,反而浪费巨大、效率低下,另一边政府讲究“调查研究”,行政监管成本很低,注重共同、透明决策,并给市场留有足够的激励空间,形成自觉的效用提升、效率挖潜所带来的效果明显维持或提升,同时整体费用又得到合理控制。《国际药品流通发展对比研究 国别报告 日本篇》将给我们展现一个反差十分鲜明生动的国际对照案例。

(下期介绍韩国和台湾药品流通及相关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情况)

                                                                                            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