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 2009-03-23 | | 【关闭窗口】
         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市场秩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药品稽查工作力度,加强药品市场监管。

  一是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研究制定简单明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程序,明确执法机关内部之间与检验机构之间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增强应急处置规定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指挥、应急协调、应急反应工作效率,使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查控问题药品,找出风险源头。

  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准备阶段各项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调查、摸底、分类、汇总、统计工作,为下一阶段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下列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打击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非法原料和非法添加药物生产药品的行为;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中成药(重点是:降糖、抗风湿、补肾壮阳)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互联网上违法宣传和销售药品的行为。

  四是继续抓好大要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加大药品流通中购、销票据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措施加强代理形式销售药品的监管。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协作,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不断强化打假高压态势。

  五是深入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进一步加大药品质量监督力度。重点抽验违法广告宣传的药品、疑似非法添加药品和是处方、生产工艺核查存在缺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多、销售价格低廉、群众举报集中的企业和品种及日常监督检查中的可疑品种。在做好评价抽验和监督抽验工作的同时,针对药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品种,进一步提高监督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把药品抽验工作和药品市场整规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药品检验部门和药品稽查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药品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药品稽查工作的效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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