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1-08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保证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检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 电子邮箱:yhjgs@cfda.gov.cn 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略) 2.反馈意见表(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