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16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绩效考核,规范医联体建设发展,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与指导,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报送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胡瑞荣、王毅 联系方式:010-68792097 传真:010-6879296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医政司 严国华 联系方式:010-59957692 传真:010-59957674 附件: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略)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