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29号)

发布日期: 2018-08-16 | | 【关闭窗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并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中国建设主力军作用、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健康是人民的基本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健康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医疗卫生行业具有服务对象广、工作负荷大、职业风险多、成才周期长、知识更新快的特点,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一方面要依靠科技进步、理念创新,大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医务人员是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推进供给侧改革与改善人民感受同时发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道德高尚的医疗卫生队伍,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人民共建共享。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健康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完善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

——坚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把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责任,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及医疗质量各项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坚持以保障权益为重点。依法依规保障医务人员各项权益,不断改善其薪酬待遇、执业环境、职业发展等,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作用,进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健康权益。

——坚持以改革发展为动力。始终把医疗服务的改革与改善相结合,形成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持续动力,医患携手共建健康中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工作目标。树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和爱护医务人员的社会环境,健全完善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制度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内人力资源配比更加科学,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工作负荷科学合理,人文关怀日益加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务人员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大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充分运用新技术、新理念,使医疗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医疗服务新模式,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预约诊疗、缴费等,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建设智慧医院。推进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实现医联体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拓展医疗服务新领域,将优质护理、药学服务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发挥医务人员作用,开展科技创新,推广适宜技术。强化人文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健康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

(二)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科学就医。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加快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联体细化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形成责权利明晰、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医疗服务接续高效的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列为重点指标,逐步探索将健康结果作为考核指标,促进医联体形成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护士等其他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医疗中心建设,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形成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服务,形成双向转诊、有序就医格局,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整体效能。

(三)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全面加强县级医院(含县级妇幼保健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能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使县级医院真正成为县域医疗中心,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切实以基层为重点,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改善居民就医条件,不断夯实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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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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