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6-24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我委在有条件的地区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并组织制定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和《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耿铖、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195 附件:1.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2.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5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