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8-12-05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30日电(记者 李倩、徐晓蕾)30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近期,全国不少省份在使用"刺五加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后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云南省将加强对中药注射剂的监督管理,防止对患者造成伤害。 从现在开始,云南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特别是中药注射剂购进渠道。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的储存,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要按照包装说明书的要求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依法行医,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中药注射剂,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时注意配伍禁忌,特别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慎用于老年人、儿童、孕妇及危重患者的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做到可疑即报,不得瞒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和用药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依法加强对中药注射剂的监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云南省还将开展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完) |